企业源头标准化、输配过程网格化……湖南发布燃气“全过程”安全管理要求可以抄作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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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aiyun
发布时间:2024-02-03 21:02:26

原标题:企业源头标准化、输配过程网格化……湖南发布燃气“全过程”安全管理要求,可以抄作业了

  原标题:企业源头标准化、输配过程网格化……湖南发布燃气“全过程”安全管理要求,可以抄作业了

  点击标题下方“天然气与法律”(蓝色字体),和5.2万+业内同行一起关注。

  编者按:日前,湖南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的通知》,对于“百日行动”隐患排查整治提出了“六化”工作要求,即“企业源头标准化、输配过程网格化、用户安全公开化、公众监督常态化、严格执法规范化、应急救援专业化”,对燃气安全管理的各环节进行了系统化监管,相关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六化”工作从燃气企业自身出发,应当在设备运营、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做规范,最重要的包含设施设备标准化、人员配置标准化、用户安检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化等。

  通知中特别强调安全信息的公开化,要求燃气企业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将隐患和整治情况做公示。制定燃气安全明白卡放置在公开场所,让公众对相关场所的安全风险隐患做到“一扫即知”,同时也有助于公众监督常态化。

  强化燃气安全执法离不开多手段、全方位协作。通知要求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的参与度与积极性;要求加强信用监管,对安全责任不落实、评价不合格的燃气经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坚决按程序认定公布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还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实施联合执法。

  为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近期部署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各地要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即“企业源头标准化、输配过程网格化、用户安全公开化、公众监督常态化、严格执法规范化、应急救援专业化”,强化城镇燃气“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设施设备标准化。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彻底摸清燃气场站、输配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网点、燃气用户底数,建立城镇燃气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账册化、数字化管理。对标国家标准规范,开展城镇燃气设施运营维护、更新改造,确保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

  二是人员配置标准化。按照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根据设施规模、用户规模,最大限度地考虑设施运维、管网巡检、入户安检等工作需求,燃气经营企业要配备足够的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严格落实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三是用户安检标准化。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分类建档、差异管理”的原则,摸清用户安全底数,对居民用户、工矿用户、商贸用户做全面摸排,实行分类建档,在排查中按照每个用户重要性、安全风险隐患严重程度等明确重点监管名单,实行差异化管理。对居民用户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对涉及到公众安全的餐饮等公共场所,要每半年开展一次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指导督促燃气用户规范使用燃气,对于重点监管名单内用户,入户安检频次要进一步加大。“百日行动”期间,要对餐饮等公共场所开展全面入户安检。

  四是管理制度标准化。燃气经营企业依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工伤保险、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劳动保护、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事故管理、设备管理等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执行落实。五是安全评价标准化。要加强燃气安全评价管理,安全评价要严格按照《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50811—2012)进行,确保相关设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严把燃气经营许可关,督促企业组织标准化建设。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各地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的原则,划分燃气输配系统网格,明确燃气网格的“企业安全管理员、社区安全协管员、主管部门联络员”,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将燃气输配系统网格、相关责任人等信息在街道、社区向社会公开。瓶装液化石油气要实行送气上门,坚决取消用户自提气,确保入户安检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坚持专群结合。要建立“企业+政府+群众”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专业化水平,强化日常维护、巡查检查、入户安检等工作;政府部门要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要充分的发挥群众力量,鼓励群众发现举报燃气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要将燃气管网纳入地下管线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建筑设计企业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有关的资料。住建部门在核发项目施工许可、城管部门在核发项目破占道许可时,要将项目开工信息推送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企业。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要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安全保护的方法,燃气经营企业要对新开工项目周边管网进行重点巡查。燃气管道竣工验收后,建筑设计企业要将完工验收资料移送城建档案馆。

  一是实施用户安全信息公开。燃气经营企业要扎实开展用户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书面告知用户。对居民用户,燃气经营企业指导用户整改,告知安全用气要求,对社区内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用户,要同时将安全风险隐患抄送所在社区,实行着重关注,会同社区帮助用户推进整改。工矿、商贸用户要加强用气安全自查自纠,燃气经营企业要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督促工矿、商贸用户整改安全风险隐患。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矿、商贸用户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各地要通过报刊、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等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

  二是制定燃气安全明白卡。对于涉及公众安全的餐饮等场所,各地要制定燃气安全明白卡,将气源情况、检查人、检查时间、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以纸质或二维码方式来进行公开,通过“红、黄、绿”不同颜分隐患等级(红码表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需立马停止使用,整改到位方可恢复使用;黄码表示存在一般安全风险隐患,需限期整改到位;绿码表示没安全风险隐患),将燃气安全明白卡在餐饮等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公众通过查看、扫码的方式能了解餐饮等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情况。燃气明白卡实行动态管理,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创建燃气安全示范区。要选取燃气安全性能条件好的社区,对标国家标准标准,主动创新,深化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内涵,打造燃气安全示范社区,并逐步扩大到创建燃气安全示范街道、县区。燃气安全示范区与文明城市、平安城市、园林城市创建等挂钩。

  一是公众监督促进隐患公开。在燃气安全公开化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燃气安全公开化,“专群结合”,形成燃气安全“隐患公开、公众监督”常态化。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开燃气安全举报电话、举报微信公众号,畅通燃气安全举报渠道,充分的发挥群众力量,及时有效地发现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的安全风险隐患,经核实确实存在的,要给与一定奖励。鼓励群众对公众场所燃气安全明白卡进行扫码,发现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以适当方式给予一定奖励。

  一是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要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用气单位行为,按照今年7月份部署的燃气安全“百日行动”要求,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五个坚决”。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

  二是建立信用体系。建立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对安全责任不落实、评价不合格的燃气经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不予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并定期向消防、市场监督等部门推送名单,纳入各类安全检查重点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加强第三方施工管理,对未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坚决按程序认定公布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三是实施联合执法。要加强部门联动,与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合开展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充装、运输、销售和使用“黑气”“黑瓶”以及销售、使用不合格燃气具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提请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中发现餐饮等场所使用工业丙烷、环保油等危化品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移送应急管理部门处理。

  要进一步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和应急救援队伍,备足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并确保正常使用。

  二是组织应急演练。加强燃气企业、用气单位员工素质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化水平。事故发生后,用气单位、供气企业要迅速开展先期处置,避免事态扩大。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要按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燃气管理、应急、消防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要强化配合,主动靠前,迅速出动抢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要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中,逐渐完备“六化”工作内涵,我厅联合有关部门将通过授牌、政策资金重点倾斜等方式,加大燃气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力度,及时总结有关地方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现场会。

  在企业排查检查的基础上,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抽查,将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台账,督促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对燃气安全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要集中攻坚补齐短板。“百日行动”期间,我厅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制度,请各市州燃气管理部门从8月29日开始,每周一下班前将上周本地区《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安全风险隐患台账》(附件1)《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排查整治情况》(附件2)报我厅燃气专班。我厅将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做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实,未建立隐患台账或隐患整改不落实的,拍摄制作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警示片,予以公开曝光,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责约谈,并纳入年度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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