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小区停供管道液化气 住建局默许用瓶装气过度

发布时间:2024-01-30 17:47:08   来源:kaiyun

  “安康世纪江南燃气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燃气’)仅仅发了一个告示,就把我们用了几年的管道液化气给停了,现在要重新安装天然气管道,又得交钱。”8月3日,家住安康城区贵豪领郡小区的杨先生介绍说,气源一换,一来一去就光交了管道安装费了,真的让人无法理解。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为保障停气后的居民生活,安康市住建局燃气科允许在高层内使用罐装气让居民过度。

  据杨先生介绍,贵豪领郡小区2012年建成,共有4栋楼,均为31层的高层建筑。收房时,当时就有了燃气管道,但拿钥匙时必须交2400元的管道安装费,当时的收费单位是安康铁路阳光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通的是管道液化气,后来这里的业务又交给江南燃气。

  “去年8月12日,安康逸华天然气公司又给业主发了通知,通知称,小区内已具备通气条件,需要开户的业主可带有关的资料办理天然气业务。”杨先生表示,液化气管道才用了几年,如果要换成逸华燃气,又得另外交1750元的工料费,这还不包括更换灶具的费用。

  由于对更换气源的物料费不满,他就没有交钱,仍然使用江南燃气的管道液化气。今年6月20日,江南燃气发布告示称,截至6月中旬,本小区开通使用天然气用户已超过80%,加之原液化气管道运行时间久锈蚀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根据《陕西省燃气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内不可同时存在两种气源,且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后权责不明。为了广大新老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司定于8月1日停止管道液化气供气。

  8月1日,江南公司停供了贵豪领郡的管道液化气。像杨先生一样未开通逸华燃气的业主,在家中做饭都成了问题。

  据杨先生介绍,去年12月份,小区内部分在逸华燃气公司开户的业主,家中已经通上了天然气,江南燃气放弃了小区的业务,应该对之前所收的费用提出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单方面停气。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规定,燃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不应小于30年。杨先生认为,当时交的管道安装费,应该是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内的费用,而现在才用了几年,即使江南公司要停气,也得对当初收取的费用有个合理的解释。

  8月3日,江南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公司是去年从安康铁路阳光燃气有限公司接手的,对于停气的后续问题,会由专门的负责人来回复,截止至发稿时,该公司并未给出回复。

  而逸华公司总经理李华杰则表示, 收费1750元是物价局批准的收费,由于液化气管道和天然气管道无法通用,他们要重新铺设管道。从用户角度看,用了没几年又要收费改造,确实有点想不通,但从他们公司来说,必须为了安全负责。

  对于液化气置换天然气的问题,安康市住建局燃气科汪姓负责这个的人说,贵豪领郡在2008年建设时,由于高层不可以使用罐装气,就安装了液化气管道。前两年,随着气化工程的推广,小区业委会多次提出要求更换天然气,安装天然气是业主的意愿,但由于液化气管道和天然气管道无法通用,需要逸华公司重新铺设管道,1750元的收费是经过发改委同意的,目前还剩下几十户未通天然气。液化气停气后,对于未通天然气的用户,能临时使用钢瓶。对于高层不可以使用罐装气的规定,该负责这个的人说,未解决居民的生活问题,只是临时过渡。

  “在液化气置换天然气的过程中,业主以前交的液化气管道费用默认是使用年数的限制的费用,如果在使用年数的限制内未与用户沟通单方面停气,江南公司存在违约嫌疑。”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表示,对此,业主可收集相关证据起诉维权。